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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的真相:重新理解国际贸易10讲 李俊慧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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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15 03:14:21
【资料名称】:贸易的真相贸易的真相:重新理解国际贸易10讲
【资料描述】:

  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对经济学、国际贸易感兴趣的学生和大众读者国际贸易,我们每天在新闻上都能听到的词儿。但你真的了解国际贸易吗?它实质上是如何运作的?国与国之前为何会产生如此多的贸易纠纷?各种贸易政策背后的动机是什么?贸易各方是如何勾心斗角、运筹帷幄,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利益的?
  国际贸易真的不只是进出口那么简单。经济学者李俊慧带你揭开《贸易的真相》,看透贸易背后的经济和政治格局内容简介
  国际贸易,我们每天在新闻上都能听到的词儿,现在更是全球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发动机。但你真的了解国际贸易吗?它实质上是如何运作的?国与国之前为何会产生如此多的贸易纠纷?各种贸易政策背后的动机是什么?贸易各方是如何勾心斗角、运筹帷幄,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利益的?
  国际贸易真的不只是进出口那么简单。经济学者李俊慧带你揭开《贸易的真相》,领略国际贸易的玄机和奥妙。
  在《贸易的真相:重新理解国际贸易10讲》中,作者深入浅出,对国际贸易的概念和体系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对当前国际贸易教科书中存在的错误一一修正,更旁征博引,从政治、历史等多角度,让人对贸易有全方位的了解。也许你的国际贸易常识会被重塑,也许你会爱上这门学科!
  《贸易的真相:重新理解国际贸易10讲》这是继《经济学讲义》后,又一本未上市就在读者中私下争相传阅的读本。不论是国际贸易零基础的入门读者,还是想进一步深入了解国际贸易奥妙的大众读者,都会从书中得到丰富的养分。
  作者简介
  李俊慧,女,1977年生。在广州中山大学攻读经济学与管理学课程,获博士学位。其间曾以交换留学生身份在日本早稻田大学就读一年。现从事经济学、国际贸易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2001年在张五常教授到中山大学讲学之际与之认识,获其青睐,从此结下亦师亦友的深厚友谊。2006年起在网上主持张五常教授的博客。
  目录
  自 序
  第一讲 国际贸易的体系
  第二讲 重商主义
  第三讲 绝对优势理论
  第四讲 比较优势理论及其扩展
  第五讲 提供曲线
  第六讲 H-O模型
  第七讲 关税壁垒
  第八讲 非关税壁垒
  第九讲 贸易保护主义的理由
  第十讲 区域经济一体化
  代后记 想起我的国际贸易老师
  精彩书摘
  一个破解“中国历史之谜”的全套解释
  民族国家的崛起,是重商主义产生的第二大背景,它与商人阶层的崛起有关系,但并不是同一回事,所以要分开来讲述。借此机会,我就要阐述前面提到过的那个破解“中国历史之谜”的全套解释了。
  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概念辨析
  首先是从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界定出发,但要做出重大的修改。中国人都知道马克思将人类社会发展阶段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我要深究的,是与我这全套解释有重大关系的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划分。
  撇开无法进行事实验证的意识形态价值观不论,马克思划分的封建社会有意义,但资本主义社会是没有意义的。什么叫资本主义呢?据说私有制与雇佣关系加起来就叫资本主义。但是,私有制其实古已有之,绝不是所谓的资产阶级革命之后才有的。我在《经济学讲义》中指出,私人产权由收入权、使用权、转让权三项权利构成。张五常教授也曾经指出,中国最古老的文字甲骨文已经被用来订立合约,意味着转让权的存在。任何资产一旦有了转让权,多多少少就有收入权与使用权,也就有了私人产权,也就有了私有制。
  至于雇佣关系,那是在合作生产的需要下形成的,确实是在工业革命之后才普遍而大量地出现的。然而,我的《经济学讲义》在解释“失业的成因”时,以穿珠子的生产为例,说明了大型机器的出现如何使得劳动力需要集中在一起进行生产,然后才大量出现合作生产,出现企业,也就出现了所谓的雇佣关系;而雇佣关系还要再加上时间工资的使用,才有可能出现失业。
  退一步,不问什么是资本主义,而问什么是资本吧。根据《经济学讲义》中的“利息理论”一讲所提供的关于资本的定义可知,一切能带来收入的物品都是资产,资产的市价就是资本。这样,即使是在封建社会里,资本照样存在。只不过工业革命之前的资本,除了劳动力(人力资本)之外,主要就是以土地的形态存在。但这只是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的区别,谈不上是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区别。在封建社会里,土地与劳动力各自明确地归私人所有(即私有制存在),原则上地主可以用雇佣的方式使用劳动力来耕种土地,追求利润(土地租值),这跟所谓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所谓资本家有何本质上的区别?答案是,没有!所以,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封建社会的界定,怎么看都只是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的区别,并没有抓住事物的本质。
  由此可见,所谓的“资本主义”是一个含糊不清的概念。那么,让我们转向“封建社会”的定义吧。什么是“封建”?据说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分封制的国家结构,即国王向各类封建领主授予采邑——封建,就是上头把土地封给下头,让他们建立自己的领地或小国家;其二是指以地主剥削农民为经济基础的社会形态。这后一种定义显然不可取,因为“剥削”的含义不清楚且带有主观感情色彩(《经济学讲义》里已经分析过马克思的“剥削理论”产生的原因与错误所在);而且如上所述,那只是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的区别,不能构成封建社会的本质。于是,有意义的界定只能是前一种定义。而根据前一种定义,与“封建社会”(即分封制)相对立的政治制度就不可能是什么资本主义社会,而是中央集权!
  是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模式,不是从封建社会向什么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而是从封建社会向中央集权的国家治理体制发展!从这个清楚明了的角度来回看中国历史,就能看到史学界一直以来犯下的重大错误在哪里:中国的封建社会根本没有什么2000年之久,而是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就结束了!在那之后的中国社会,不是封建社会,而是中央集权的社会!中国历史的存在,雄辩地证明了封建社会之后完全可以仍然是以农业经济为主体的国家,西欧国家的那个所谓资本主义社会,只不过是中央集权制度加工业经济的复合形态。所以,与封建社会相对的,是中央集权;而与农业经济相对的,是工业经济。这两套体系,前者与国家的权力分配与治理有关,后者与经济结构有关,是互不相关的,可以两两结合而毫无矛盾。
  中国的历史学家将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理论生搬硬套到中国历史头上,以至于出现了一大堆毫无意义的“伪命题”(如为什么中国的封建社会时间这么长,还这么超稳定,虽然曾经有过资本主义萌芽却没能自发地形成资本主义社会,如此等等)。既然是伪命题,自然怎么研究都无法得到正确的答案。
  然而,从这个新的、清楚而正确的角度出发,我们就要面对新的命题:为什么中国那么早就结束了封建社会?这个问题很重要,不仅仅因为我们是中国人,需要对自己国家的历史有一个清楚而正确的认识,也因为直接跟这里要研究的问题相关。前面说了,重商主义出现的第二大背景是民族国家的崛起,而所谓“民族国家”其实就是指中央集权形态而非封建形态的国家。也就是说,这里要解释的现象是:在重商主义出现的时代,是什么因素导致西欧各国或早或晚、陆陆续续地从封建社会过渡到中央集权的社会?这些因素当然也在秦统一中国之时起了支配作用,使得中国早在经济结构从农业社会过渡到工业社会之前就已经脱离了封建社会的形态。
  这现象反过来说明,不是工业革命导致了西欧国家脱离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和国家的权力分配与治理无必然关系(注意:我不是说完全没有关系),也就是经济基础未必会决定上层建筑。
  封建制与中央集权制的区别
  不过,这个问题要暂且放一放,先通过比较中外历史来辨析封建制与中央集权制的区别吧。封建制的特征,如前所述,是上头将土地分封给下头建立领地或小国家。但这只是表面的特征,与中央集权制进行比较,能看到它更本质的特征是一种特定的权力分配结构,即权力不是集中在中央政府的层面,而是分散在地方政府的层面。因为农业社会里土地是最重要的资产,所以土地成了权力分配的天然载体,分封的对象就成了土地。把产权经济学的视角扩展到政治层面上去,政治层面的产权就是权力,如何分配权力,其实就是如何在政治层面上界定产权。有了这个清楚的视角,封建制与中央集权制的本质区别就很明显了。它们都是不同的权力分配结构,也就是不同的政治产权的界定,前者是权力分散在地方政府的层面,后者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的层面。
  接下来先比较秦统一中国之前和之后的情况,再比较中国与外国的情况。秦之前的中国,周天子的地位类似于今天的联合国,各诸侯国只是基于道义尊崇他,即使是中央集权色彩相对浓厚一些的西周时期,周天子也无权处置诸侯国的内部事务,这与今天的联合国不能干涉各主权国家的内政是一样的道理。到了春秋战国之时,周天子“虚有其名”的本质就变得更为明显了。各诸侯国有自己的领地,对有关领地的继承采用世袭制,彼此之间有纷争也不找周天子调解了,直接互相掐架武力解决。但秦之后的中国,地方政府的最高领导人都是由中央政府委派的,更难以想象有关的职位可以世袭或哪怕只是由前任来决定继任者。由此推广开去,在中央集权(或俗称的“大一统”)的政治制度之下,中央掌握军队,地方不能有(军队驻扎在地方是另一回事);地方在各种事务上都必须服从中央的决策,中央可以下放一部分权力给地方,但权力的来源还是在中央。
  再比较古代的中国与外国的情况。仔细地观察,人们会发现其实中国早在农业社会时期就已经从封建社会进入中央集权社会是一个特例,世界各国的普遍情况是迟至近代之前都还是封建社会,不仅马克思所观察到的西欧是这样,就连中国的近邻日本——众所周知,日本还是一个古代几乎照搬中国各方面制度的模仿者——在明治维新之前都是不折不扣的封建社会,在这项最重要的政治制度上没有学习中国。
  先看西欧吧。在近代民族国家崛起之前,西欧虽然也有所谓的英格兰、法兰西、德意志、意大利等国家名称,但它们的状况也跟中国周朝时期的情况差不多。国王是有的,但权力非常有限,大量围绕着城堡而形成的庄园是一个个独立性很强的小国。国王也有自己的封邑,也是一个庄园主(封建主),只是名望较高,得到其他封建主的尊崇与道义上的服从。
  很多人天真烂漫,相信一些美好的价值观(如平等、自由、人权)是与生俱来的,是什么天赋权利,其实那都只是某种权力结构的结果而已。例如,不少人常热情洋溢地赞美西方有平等的传统,像传说中的“圆桌骑士”,不列颠的伟大君主亚瑟王与骑士们围坐在圆桌旁边,没有等级高下之别。相比之下,中国古代却是等级森严,皇帝高高在上地坐着,臣子分成两排列于丹墀之下,而且越靠近皇帝的位置代表着地位越高,离得越远的地位就越低——也就是说,不但君臣之间有等级高低的差别,臣子之间也有三六九等的划分。然而,这所谓的平等与不平等的区别,并不是价值观的区别,只是权力结构的不同而已。在封建制下的西欧,国王与骑士都是封建主——所谓骑士,其实就是从军事的角度来称呼的封建主。封邑领地可能有大有小、有富有贫,但就如同现在国际社会里有大国小国、富国贫国,地位当然是平等的。中国却是中央集权的制度,皇帝更是居于权力的最尖端,等级差别反映的是权力差别而已。
  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你只看到古代西欧国家里国王与骑士围坐圆桌的“平等”,却没看到封建主在自己的领地之内对其他人所享有的绝对权力而造成的“不平等”,那就是选择性失明了。有一项最典型的权力,叫“初夜权”,就是封建主可以享有对辖下领民女性初夜的权力,这权力在中世纪的一些欧洲国家(如苏格兰、法国、德国)甚至公然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并加以保护。有意思的是,这权力还可以进行金钱交易,即新郎为了避免自己的妻子被领主享受初夜权,必须向领主支付赔偿费,否则婚姻得不到公证人的承认,不能获得领主的许可。(注意:我国的少数边远地区直到新中国成立前都还存在着这种“初夜权”,不独西欧如此。)这“初夜权”既然可以交易(有转让权),那就说明它已经是一种完整的产权。说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下皇帝的绝对权力很大,但显然没有绝对到这种程度吧?(当然,皇帝抢人妻女的事情并非绝无仅有,但道德上肯定不被认可,更不要说公然成为法律了。)所以,能说古代的时候西方比中国更平等、更有人权吗?那要看是谁面对谁来说了。更有科学验证意义的,是看背后的权力结构。
  再来看一个类似的例子。在赞美西方有着保护私有财产的“优良传统”时,有一句话经常会被拿出来说: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那是说,我的庄园,风雨能进——那些是自然力,你就是不想它进也没办法啊——但国王不能!国王得先征求我的同意才能进来。反观中国呢,皇帝一个不高兴,不要说一介平民百姓,就算是王公贵族,抄家灭族都不在话下。可是,这依然只是权力结构的不同而已。封建制下,庄园是封建主的私有财产;中央集权制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整个国家都是皇帝的私有财产。二者都是保护私有财产而已,哪有什么更“优良”或更“不优良”之分呢?仍是想象一下:春秋战国那个时候,难道周天子就能不经诸侯同意闯进他们的领地里去吗?(这种事情发生过,但结果是引来诸侯的武力抵抗。)再看日本的情况。众所周知,日本的天皇万世一系,不像中国那样常常改朝换代。然而,这万世一系的天皇的权力经常被架空就不用说了,即使是所谓掌握实权的幕府,作为中央政府的权力,对作为地方政府的国主、城主(封建主)的控制,也是远远不能跟中国相比的。在明治维新之前,日本中央集权程度最高的时期,要数德川幕府的早年。然而,即使是在那个时候,幕府对于各国主、城主最严格的控制也只是体现为以下两条规定:其一,各地的国主、城主仍可世袭,或由前任决定继承人,但必须上报幕府,获取幕府的批准;其二,各地的城墙高度必须按幕府的规定修建,不得“违章”超建。这第二条在中国来看根本不值一提,地方连军队都不能有,更何况修建城墙呢?城墙要修建也是对抗外敌,不可能是对抗中央。至于第一条,当然更加不在话下,地方上的长官都是中央委派的,世袭、私相授受是不可能的。然而,这一条却适用于中国面对附庸国。例如古代的朝鲜,就是这种情况。朝鲜国内的君主只能称王,不可称皇,因为只有中国才有皇帝,朝鲜那个层面的只能是国王。而国王的更替继承,都要向中国汇报,得到中国承认,才能获得正统性。古装宫廷韩剧看得多的人可能对此有所了解,因为那些电视剧描写宫廷斗争时,会出现“我们拱他上去,明国(或清国)能同意吗?”这样的担忧,就是基于这样的历史背景。
  撇除意识形态与价值观的影响,客观地看待政治制度的问题,我们会注意到,现代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可粗略地划分为两大类:单一制国家与联邦制国家。所谓的“单一制”,正是这里所说的中央集权制,而联邦制是一种介乎中央集权与封建制之间的混合制度。于是,从明确的两端来看,古代西方社会使用的都是封建制,现代社会使用的绝大部分是中央集权制。从这个角度来看,说中国在秦之后的政治制度是“先进的”、“现代化的”,并无不妥。
  当然,从客观分析、科学解释的角度来说,制度并无什么先进与落后之分——虽然在时间的先后上是可以划分出古代与现代之别。一切制度被人类所采用,都必然是因为它更能适应当时的局限条件,从而成为“适者”而“生存”了下来。前面只是区分了封建制与中央集权制的特征,但并没有明确地指出它们适应的是哪些不同的局限条件。所以,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这一件事。
  古代中国采用中央集权制的局限条件
  中央集权制的一个直接影响,是削减了地方政府的权力,使得地方政府没那么自由。
  所谓自由,如果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义,那就是权力的使用范围比较大。我在《经济学讲义》中解释产权的三项权利时谈到过,其中一项权利是使用权,而这使用权是有权项(用途)和权限的约束的。使用权的约束越少,就可以说越自由。然而,世上不可能有绝对的产权,也就没有绝对的自由。因为产权或自由太过绝对时——例如我有权或自由把苹果砸到你头上的话——必然以侵犯其他人的产权或自由为代价。但人是自私的,只考虑自身的利益,不会站在整个社会的角度来想问题。所以所谓人性是“爱自由”的,其实是指他爱权力,希望自己的产权的使用范围能更大一些。
  而在政治的层面上,站在地方政府的立场上,他们当然也是希望自己的权力越大越好,也就是地方的自由越多越好。这会导致中央集权制天然地就受到爱自由或爱权力的个体或小团体(地方)的抵制。于是,站在整个国家的角度来看,除非中央集权制所带来的好处能够抵消地方的权力或自由被削减的坏处,人们不可能选择中央集权制。当然,大一统(中央集权)是靠战争这种武力手段实现的,但如果其好处真的远远不如坏处,地方的反抗会此起彼伏,令中央忙于应付,最终将是应接不暇。然而,虽然秦统一中国费了不少时间,这个朝代本身实现统一的时间也并不长,但“统一方为常态正道”的观念却自此根深蒂固地植入中国人的头脑之中,那就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得到全社会普遍认同的选择!要知道,欧洲在历史上并非不曾在某些军事强人的努力推动下实现过统一,甚至统一的时间并不比秦朝短(如罗马帝国),可是统一的观念始终没能成为主流,这就说明“人不胜天”——这里的天,是指客观的局限条件。也就是说,如果主观的意志不能适应客观的局限条件,是不可能使整个社会达成共识,成为共同的选择的。所以,秦之后中国的政治制度从封建制转向中央集权制,表面上看是秦始皇的个人意志所做的选择,但其实是中国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所做的选择。
  当然,秦之后的中国从封建制转向中央集权制,还是经过一些曲折的。汉初是想“矫秦之枉,徇周之制”,结果勉强试行了几代,发现不行,只能实行彻底的中央集权。事实上,汉初部分地恢复封建制只是带来了“七国之乱”的后患。另外,我还想特别挑出一件有趣的史料: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期间,曾想过要以“世袭刺史”的名义部分地恢复周朝的封建制,他甚至都已经把封地安排好了,分封给皇族及功臣的诏书也都下了,可竟然遭到大臣们的一致反对!那些大臣坚决不肯接受封地,兼有外戚身份的长孙无忌带头拒绝前往封地,还策动自己的儿媳妇、李世民最疼爱的嫡长女长乐公主入宫说情。李世民无奈地说:割地以封功臣,是古今一贯的做法。我是希望让各位的子孙世代辅佐我的子孙,永为藩镇,传之久远。没想到各位对此却有不满的意见,难道我还要强迫你们接受封地吗?就是这样,在大臣的消极怠工、软磨硬泡之下,最终妥协的是皇帝。大臣竟然连裂土割地、独享地方实权如此“优惠”之事都不要,可见封建制适者生存的政治局限已不复存在是多么清楚明了。
  于是,需要解释的现象是:为什么中国比其他国家(不仅西欧国家,还包括同是东方国家的日本)更早地选择了中央集权制?也就是说,是什么局限条件,使得中国比其他国家更能使中央集权制的优势发挥出来,压倒了地方政府被削减权力或自由所必然产生的抵触反抗呢?
  下面提出两个局限条件,不一定完备,但可以作为参考,有兴趣的读者也许能据此找到更多甚至更好的局限条件。
  局限条件之一,是中国要抵御游牧民族(所谓的蛮族)的入侵。所谓的中国,在古代主要是指中原地区,这是一片地势平坦开阔的土地,适于耕种,因此很早就发展起比原始社会的狩猎业更具有可持续发展及财富积累能力的农业。然而,这也吸引了周边的草原与戈壁沙漠上居住的游牧民族进来抢掠。长期从事农业的人跟长期从事狩猎业的人相比,战斗力要弱很多,只好用城墙将堆积着财富的城市与作为创造财富的源泉的农田围起来防御。类似的情况在西欧当然也出现了,但西欧的地形使得围绕着城堡构建防御工事就足够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而中原那平坦开阔的地势却较为难办。众所周知,秦始皇的“功绩”之一就是修长城,但他其实只是把春秋战国之时就已经在各诸侯国(主要是秦、赵、燕三国)分别建起的城墙全部连通起来而已。可想而知,如果是各个小地方各自为战地修城墙,游牧民族骑着快马跑到城墙结束的地方,绕过去就攻进来了。但如果由中央政府出面,在全国范围内修长城,从东往西一直修过去,把所有漏洞都堵上了,防御的作用就会大为增强。
  局限条件之二,是中国要治水!纵观世界,各大文明古国都发源于大河流域,因为水乃生命之源。但与其他地方的大河相比,黄河是一条特别“暴虐”的河!黄河在历史上数次改道,而所谓“改道”其实就是爆发了严重的水灾,竟至于河水从原来流经的河道泛滥,形成新的河道。众所周知,夏朝的创建者大禹就是靠治水成功而赢得了人心与民望。但治水这件事,跟修城墙抵御游牧民族的入侵一样,是各个小地方各自为战难以办成的。好比我在下游,无论我怎么努力治水,如果处于上游的人不配合,肯定是毫无成效的,必须是黄河流经的沿岸所有地方都通力合作,治水才有可能成功。因此如果由中央政府来统一安排,协调各地,成效会比各个地方互相谈判合作要强得多。
  从上述两个局限条件,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如果一件事要牵涉到多个地方通力合作才能卓有成效地完成,这件事由凌驾于多个地方政府之上的中央政府来完成是最为合适的。多个地方把权力让渡给中央,统一接受中央的指挥,如臂使指地协调行动,可以大幅减少谈判合作的交易费用!是的,这就是中央集权制压倒封建制的一般化局限条件。
  中央集权制的好处与坏处
  由此,就可以推出中央集权制的好处是什么了(坏处是削弱了地方的权力或自由,于是要额外地耗费成本去压服地方的反抗),就是遇到需要通力合作的事务时,中央政府的效率更高!
  看看近在眼前的事实吧。同样是地震,中国的汶川地震之后,中央政府一声令下,真可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迅速地就完成了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的工作。诚然,这中间肯定有浪费与贪污,但仅以效率而论,一流!转看日本2011年的大地震,日本虽然也是中央集权制(单一制)的现代国家,但相对于中国而言中央政府的集权程度明显不如,虽然民众的素质很高,但救灾工作的效率显然无法跟中国相比。再转看海地2010年的大地震,那里中央集权程度更低,而且民众素质低得多(意味着代替中央集权制来降低小团体之间互相谈判合作的交易费用的道德约束力要低得多),整个国家几天之内就已陷入无政府状态,以至于国际社会要派出外国军队进去干预。
  然而,中央集权制其实还有更大的好处,那就是因为它把权力集中到上层去,也就相应地使得有关的权力斗争也集中到上层,从而减少了租值消散!
  要明白这一点,还是要从《经济学讲义》中的相关内容出发。以下是逻辑推理的链条:首先,人是自私的。其次,物品是稀缺的。而两人或以上就构成社会。自私加稀缺,再加上人处于社会之中的局限条件,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无处不在。除非使用价格作为竞争准则,一切非价格准则主导下的竞争必定会带来租值消散。但是,正因为人是自私的,人会尽可能想办法减少租值消散,所以租值要完全消散并不容易,而减少参与竞争的人数正是一个减少租值消散的常用法门!——想想公海捕鱼中的牌照管制吧。
  现在,将这些经济分析带入政治领域,政治之中的竞争就是权力斗争。由于政治之中没有一个高于国家的超级权力来界定产权(政治权力),也就无法使用价格准则来决定权力如何分配,只能使用非价格准则。因此,权力斗争一定会带来租值消散。但自私的人一边进行权力斗争,一边会想方设法减少由此而产生的租值消散。而减少参与权力斗争的人数,是可以减少租值消散的。
  以上是理论分析,接下来转向事实验证。从封建制转为中央集权制,一个直接而明显的好处就是:地方与地方之间的战争基本消失!“春秋无义战”、“七国甘乱”(这是粤语俗话,直译是“像战国七雄的时代那么乱”)……这些俗话的流传反映出封建制时代战争频仍的乱象。战争带来的巨大财富灭失是众所周知的,战争的减少所带来的租值消散的减少,可想而知有多大。
  除了减少了战争之外,中央集权带来的另一个减少租值消散的好处,是将权力斗争从地方隔离出来。让我举一个真实例子说明这个好处,那就是武则天时代。如果只看这个时代的史书记载,人们会觉得这是个乱世!朝中宫内,权力斗争异常惨烈,死人无数。这当然是因为武则天是女性,她要登上权力的巅峰必须以暴力压服很多反对者,需要比其他男性争权者杀掉更多的人来铺平她的道路——先谋杀自己的女儿,以便嫁祸给王皇后,夺取她的皇后之位;再谋杀自己的丈夫(史书没这样记载,但可以推测唐高宗李治的头痛症很可能是被她暗中下了慢性毒药),以便能空出帝位;再谋杀自己的儿子,因为丈夫死了只等于她的儿子继位,而不是等于她可以获得帝位,必须将有才干的儿子宰掉,扶植无能的儿子上台才容易篡夺他的位子……这还只是列出她所杀过的亲人,跟她没血脉之亲的其他朝廷大臣、宫廷妃嫔更是不计其数。而由于中国古代的史书重心是记载朝廷上层的政治史,所以只是看史书主要篇章的记载,会觉得这跟乱世相差不远。
  然而,如果把目光放宽些、放远些,看到当时整个社会——而不仅仅是朝廷上层的朝中宫内——那个时代分明是个治世!这一方面要归功于武则天虽然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明智的独裁者!她推行的治国之策基本上是一脉相承了唐太宗贞观时代的大方向,因此能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然而,这同时也得归功于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使得上层的权力斗争与下层的地方管治互不相干地分隔开来。上面只管争个你死我活,下面不会因此就跟着大打出手爆发战争,该干啥就干啥,该怎么干就怎么干。这就有如现代的升斗小民坐在电视机前津津有味地观看某香港富豪的若干儿女争夺家产,连场好戏,胜过TVB拍的描写豪门恩怨的电视剧。那些豪门争家产争得如何你死我活、丑态百出,都不会影响升斗小民袋子里的那几个小钱,最多只是为他们提供了一些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家天下独裁制与嫡长子继承制
  其实,中国古代除了以中央集权制减少权力斗争带来的租值消散之外,还通过家天下独裁制、嫡长子继承制这两项制度更进一步地将权力集中到皇帝一人手中,也解决了如何确定继承人的问题。在《经济学讲义》最后一讲“政治经济学”中,我已经分析过家天下独裁制能将整个国家的产权界定得最为清楚,而嫡长子继承制更是进一步地将产权中的“转让权”清楚地界定(限定)在嫡长子一人身上,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权力斗争的租值消散。如果嫡长子继承制严格地执行,那么几乎不可能再有什么权力斗争——剩下的唯一办法就是谋杀嫡长子。
  ……
  前言/序言
  之前我根据自己讲授“经济学”一课的内容撰写了《经济学讲义》,在网上连载,并最终得以出版成书,最直接的原因其实不过是遍寻不获合适的经济学教材,于是不得不自己来写一本。
  除了经济学,我在学校里负责主讲的另一门课程是“国际贸易”。实际上,我讲授这门课程的时间甚至比讲授经济学更长,进入大学任教的第二个学期就已经开始了。
  虽然读本科时我的专业是“国际金融”,但其实跟国际贸易班的学生上的几乎是完全一样的课程——经济类的基础课程都是合班一起上就不用说了,即使是所谓的专业课,也是一起上的。例如国际贸易这门课,对国贸班的学生来说是专业必修课,对我们国金班的学生来说就是指定选修课——既然是指定,其实就是必修。反过来,如果是国际金融这门课,对我们国金班的学生来说是专业必修课,对国贸班的学生来说就是指定选修课。于是,其实我在读本科时上过的课跟国贸班学生是毫无区别的。也于是,“货比货”之下我很讨厌国际金融,却热爱国际贸易。
  为什么会这样?后面介绍国际贸易在整个经济学体系中的位置时会粗略地谈及,而在这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大家也会体会到,国际贸易是最接近所谓的微观经济学,尤其是古典时期的经济学的。看过我的《经济学讲义》的朋友就会知道,经济学教科书里充满了错误。但国际贸易却是罕有的错误不多的科目——不是说完全没有错,而是错得不多,即使有错也不是错得很离谱,问题比较大的只是在于分析太过肤浅而已。相比之下,国际金融里的错误却是满坑满谷,把错误都剔除之后已是所剩无几,根本不足以成为一个独立的科目,理应取消!
  当然,我读本科的时候还没有认识张五常教授,其实也对经济学毫无兴趣(直到大三后期才开始有了一点点兴趣),所以我当时热爱国际贸易而讨厌国际金融,是凭着直觉产生的本能反应,并不是清楚地分析出后者的问题所在之后得到的结论。为什么会有这种直觉呢?是因为上国际贸易时我觉得都能听明白,而上国际金融时我绞尽脑汁都搞不懂里面的大部分分析。我不懂,可不是因为我蠢,而是因为教科书上的分析有逻辑问题,我用逻辑去想,想来想去怎么都想不通,于是理解不了,自然就喜欢不起来。
  之后,我当了老师,当院长问我想上什么课时,我毫不犹豫就回答:国际贸易!而即使是在我任教的最初几年里,当我的教学水平还很一般的时候,每次讲授国际贸易理论我都能体会到一种科学的美,一边讲,一边我自己都忍不住赞叹不已。学生受到我的感染,也跟着双眼亮晶晶,沉醉其中。
  国际贸易这个科目的错误不多,外国人编写的教材都不会太误人子弟。但即使是所谓的高级教材,也只是增加数学技巧的难度,内容都还是比较缺乏经济含义。所以,我决定还是自己写一本国际贸易讲义——《贸易的真相》,比起通常的国际贸易教材会更注重经济含义方面的内容。
  另外,看本书之前最好先看过我写的《经济学讲义》(上下两册),因为本书涉及的一些经济学方面的基础知识与理论是需要看过《经济学讲义》才好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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